来源:规划先锋
继深圳第十三、十四高级中学方案设计要招标后,又2所高级中学要来了,具体位置在这!
近日(4月2日),位于大鹏中心区的深圳市第二十三高级中学设计和深汕合作区深汕合作区赤石片区的深汕高级中学发布方案设计及建筑专业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深圳市第二十三高级中学设计
学校概况:
深圳市第二十三高级中学设计拟于大鹏中心区01-09地块,新建36班寄宿制高中,该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70000平方米。地下室(含人防等)7420平方米。
立项匡算总投资为5600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47600万元。本次招标设计费估价为1291.26万元。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为市第二十三高级中学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方案设计;
2、配合规划部门开展规划研究(含法定图则调整、土规调整)等成果编制工作;
3、设计方案调整、完善、确定;
4、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和修正概算);
5、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装修、玻璃幕墙、景观、智能化、人防等工程设计、不包含土石方及基坑支护等岩土工程专项设计);
6、绿色建筑咨询、绿色建筑设计评价申报等相关工作;
7、设计阶段BIM建筑信息模型;
8、报建、施工全过程配合等相关工作;
9、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与本工程设计相关工作。
报名条件及资质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若境外投标人与境内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境内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且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相关商业注册登记信息证明,或提供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且须提供中文译本;
若境内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联合体单位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设计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报名。
联合体合作方需签署具法律效用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各个设计阶段中双方的分工划分方式和设计费用的分摊比例、分配方式等。
牵头单位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2、深汕高级中学
学校定位:
本项目将为深圳市提供更多的公立高中学位资源,提高高中学位综合供给能力,进而促进深圳市优质中学教育资源的快速发展。
深汕高级中学项目建成后将由深圳市南山外国语(集团)承办,成为深圳市南山外国语(集团)所属校部。
结合校方教育理念及学校未来,深汕高级中学建成后将成为深圳市南山区集团化办学品牌输出的样本学校、深汕特别合作区深化教育改革的窗口学校。
培养孵化校级领导及骨干教师的基地学校和集聚吸引人才和产业的品牌学校,打造国际创新教育样本标杆。
学校概况:
深汕高级中学土地用途为教育设施用地,建设用地面积100472.04平方米。项目用地周边现状多为山林,田地,处于未开发状态。
基地被河道划分为东西两个地块,其中东侧地块内北部为山体、南部为农田,场地高差极大。场址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拟规划建设60个班/3000个学位。建设用地面积100472.04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110000平方米。
投资匡算949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深圳市财政资金。(目前暂按可研批复计费,最终以正式的概算批复为准。)
学校区位图
建筑工程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总体规划、建筑方案设计、景观概念方案设计、室内概念方案设计、方案设计说明及其他相关专业设计说明。
报名条件及资质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或机构。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个人或个人组合的报名。
以联合体投标的合作方需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
(2)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设计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报名。
(3)联合体合作方需签署具法律效用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各个设计阶段中双方的分工划分方式和设计费用的分摊比例、分配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