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劳动午报
本报讯(记者 任洁) 2023年普通高中宏志奖学金评选规定出台。记者昨天从市教委获悉,推荐、评选工作将到7月5日结束,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北京市学生资助系统中的信息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在暑假前及时足额将奖学金发放到获奖学生银行卡中。
2023年普通高中宏志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和对象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普通高中学校(含市属高中学校和统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金对象及其子女、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低收入家庭学生(不包括已享受相关补助政策的学生),各中央在京高校附属高中学校可参照执行。参评学生应具有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
评选流程规定,学校严格依据评选范围、对象和条件,按照报名推荐、民主评议、材料审核、全校公示等程序有序开展评选,初步确定参评学生,组织参评学生填写推荐申请表,并就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表现出具学校推荐意见后上报区教委,区教委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确定获奖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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